其实很多都说不清楚秘书和文员的区别是什么?它们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!其实秘书与文员在本质上都是秘书,只不过是它们从事的秘书工作侧重点有所不同。 文员:
“文”者,指“文书”,也指“文员”,是由来已久的,有根据的。在我国,20世纪70年代以前,政府机关和军队内帮助上司处理文书、事务的工作人员就有两个正式职称——“秘书”和“文书”。基层单位,如乡政府、镇政府、连队称“文书”(文书工作人员,即文员);县、团以上机关和大中型企业则称“秘书”;法院、检察院内则有“书记员”(相当于“文书”、“文员”)。“秘书”与“文书”(文员)除了任职机关、企业不同之外,工作职能既有相容之处,也有些区别。“文书”(文员)主要做记录、打字、文书制作、管理工作,兼做接待、收发、接打电话等工作,属于比较单纯的技术性、事务性操作人员。 秘书:
“秘书”则除了文书、事务工作之外,还担任辅助领导实施管理的任务,如组织会议、参与计划、撰写报告、调查研究等等。即所谓“既要参与政务,又要管理事务”。秘书的地位、级别、待遇,一般也高于文书。还有一点重要区别就是:“文书”(文员)都在办公室工作,是集体为机关、企业,为领导服务,而“秘书”中有一部分人专门为某个领导、上司服务,所以有“私人秘书”,却没有“私人文员”。 我国目前对“助理”、“秘书”和“文员”这几种职位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,从上面两者工作性质上看出秘书负责和管理范畴要全面一些! |